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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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地区性“限采”或推开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政府出台相关意见,提出设立省级磷矿规划区,并要求从今年起,除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外,暂停磷矿规划区内所有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威人士预测,继湖北之后,云南也将可能出台相关“限采”措施,磷矿地区保护性开采或将在全国推开。而国家颁布对磷矿保护性开采也将为期不远。

  湖北省政府规定,从2011年起,除省级地质勘察基金项目外,暂停省级磷矿规划区内所有矿种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逐步重组和关闭生产能力在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大型重点磷化工企业集中;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依法有偿收回商业性投资的磷矿探矿权;推进磷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现有磷化工产业升级,支持精细磷化工产品开发,禁止新上低浓度磷肥项目和单纯生产黄磷的项目。

  据悉,由于磷肥行业的产能相对过剩,磷矿价格一直低位徘徊,资源浪费现象也较为严重。目前,我国磷矿石储量和基础储量分别为41亿吨和100亿吨,分别占全球的27.14%和21.28%。但由于我国富矿少、贫矿多,平均品位仅17%,富矿的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磷矿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正逐步走向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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