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由2010年的15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75亿元,其中,第一批补贴资金达115.9亿元。截至7月15日,全国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8亿元,占中央第一批补贴资金的90.4%,补贴农机具350.2万台(套),受益农户263.2万户。北京、辽宁、上海、山东等20个省(区、市)的中央补贴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广大农民对补贴资金的需求旺盛,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238亿元,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有力带动了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
为了确保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更快、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各级农机化、财政部门通过完善补贴对象确定办法、完善补贴机具购买方式、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完善补贴资金结算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规范快速实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农机补贴更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现象。另外取消了补贴协议书,购机农民凭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的补贴指标确认书直接到补贴经销商购机。同时,农民还可在省域内跨县购机,进一步扩大了农民选机购机的自主权。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