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通知》指出,为严格电价管理权限、进一步落实电价管理政策,充分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作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电价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贯彻执行。
对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未经国家发改委批准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制定调整电价管理政策,自行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行为,以及未经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求立即停止执行。
发改委强调,对各级电网公司依据地方越权文件规定对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要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上网电价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改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水平。
《通知》强调,严禁以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以及开展电力市场单边、多边交易等形式,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