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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转出”用肥新习惯
江苏地区土地流转状态调查
《中国农资》记者 魏 塬

  江苏省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苏北地区在土地流转方面有着明显不同,土地流转在苏南地区进行的比较顺利,而在苏中、苏北地区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土地流转情况也有所发展,但是与苏南地区相比还是有很大差异,为何同一个省份土地流转情况会有差异?江苏省目前土地流转情况如何?农民反应如何?记者带着一系列有关土地流转方面的问题走访了南京、常熟、盐城等地。

  调查一 经济发达程度导致政策差异

  据记者了解,出租、转包、转让是江苏省土地流转的三种主要方式。出租是指农民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转包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江苏地区土地流转以出租和转包为主,苏北地区以转包方式居多,而苏南地区土地流转面积大于苏北地区。来自江苏省财政厅的一份报告显示:土地股份合作已经成为江苏省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中最好的一个,也是财政厅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的重点。

  在江苏南部,常熟市支塘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王良宝向记者介绍到:目前常熟地区土地流转比较顺利,土地的承包者多为当地的种植大户,每亩地租金为700元,而承包商只需负担300元,政府将承担余下的400元。有了政府补助,承包商非常愿意大面积承包土地,而农民方面对土地流转也反响不一,一部分将土地出租的农民被承包商返聘回来继续耕种,从中还能获取聘金,另一部分则出外打工,同时收取土地租金。不过今年的农产品价格上扬使得苏南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开始摇摆,由于有政府补助,目前苏南地区土地流转情况比较稳定。

  当记者来到属苏北地区的盐城时,情况则有所不同。在土地流转方面,与苏南地区不同的是,苏北地区没有政府补贴,而土地租赁金为每亩800元,这800元将全部由承包商承担。盐城市黄尖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徐志国告诉记者:盐城地区共拥有可耕种土地1万余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由大户承包的耕地面积达到近6成,这个数据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其根本原因还是受今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影响,苏北地区农民不太愿意将土地租赁给大农户,往年将土地出租的农民部分已将土地收回。虽然这对农资经销商来说可能是个好现象,因为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会使用肥量减少,农业生产分散化会使用肥量相对增加,但是这并不利于当地的农业发展。徐志国还告诉记者:去年将自己的十几亩地全部租赁出去,自己可以安心投入工作,收入也不错。今年虽然受干旱影响,但是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经过考虑还是收回了土地,打算自己耕种。这也是当地农民的普遍心态。

  记者观点

  为何在同一个省份政府政策会有差别?其根源就是经济发达程度不一样。经济发达地区意味着政府可调配的资金充裕,同时政府也能意识到规模化种植的优越性,能站在利于农业发展的角度去制定政策。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则不然,短期不会收到太大回报的规模化种植并无法占到主导地位,农民乐于安于现有生产模式。

  调查二 现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有待规范

  土地流转在优化江苏省土地、劳动力资源,推进农业结构快速调整,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成效显著。尤其是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由于经营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从由农业就业领域转向非农就业领域,外出打工人数增加。相反,由于经营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一方面,少数劳动力由非农就业领域返回农业就业领域;另一方面,通过雇工经营,弥补了自身劳动力的不足。

  根据调查,江苏地区有三种土地流转的组织方式:其一,农民自发组织,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民直接与接包方协商,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每次流转的规模小,流转的期限多数在5年以内。其二,政府组织,是指乡村集体组织,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大多连片,规模往往较大,流转期限也比较长,多数在5年以上。其三,是在江苏地区不太常用的专业性中介机构组织,指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经由专门从事土地流转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流转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手续齐全,合同规范,有利于减少土地纠纷。其中,农民自发组织是江苏地区土地流转的主要组织方式。而农民确定土地流转关系时,主要采用口头协议、签订合同、第三者证明三种方法,其中,签订合同因为有书面合同,法律效益明显,有利于土地纠纷的减少。但是江苏地区土地流转多以口头协议的方式确定土地流转关系。

  记者观点

  农民自发组织和口头协议模式导致江苏地区土地流转基础并不牢靠。农民自发组织规模不大,流转的土地也不会大面积连成片,这就使得土地流转政策失去了大部分优势。而口头协议模式因为基于农民之间一种最基本的诚信,法律效益不强,当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干旱来袭、农产品价格上涨等情况发生时,农民能轻易地要回自己的土地,并不按照当时口头协议的期限进行土地流转,这就使得刚刚形成的规模化种植前功尽弃。如果要推行土地流转政策,政府必须予以支持,不仅在补助方面,在土地流转组织方式、签订合同方式等细节也要做到规范,为规模化种植打好基础。同时在解决出租土地后,无地可种的农民就业问题上,出台相应政策,根本解决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

  调查三 土地流转对农资行业提出新挑战

  常熟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宗有威告诉记者,目前常熟土地流转情况占所有可耕种土地面积80%以上,农资的受众已经发生改变,承包土地的种植大户和以前的种植散户在购肥习惯、用肥习惯等方面有所不同,这使得农资经销商面对更大销售压力。第一,购肥、用肥期更集中。种植大户购肥期更集中。以前的销售旺季持续时间相对较长,通常在两周左右,农民分散拿货。现在的销售旺季只有三五天,这就让经销商在更短的时间内保证供应,供应时间的缩短对经销商的备货、销售和配送等方面都发出了挑战。第二,用肥更科学合理。目前承包土地的种植大户文化程度已经大幅提高,更懂得科学用肥,以前种植散户通常使用品质较低的肥料,而高品质的肥料更受种植大户的欢迎,规模化种植和高含量肥料让经销商销量进一步压缩。第三,减少成本投入。种植大户让利润最大化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降低成本,在农药方面,以前农民用药都按当地植保站标准用药,而种植大户为了降低成本,在用药方面可能不符合标准,这就让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变窄。

  在苏北盐城地区调查时,苏农连锁黄海有限公司亭湖分公司吕金河认为,土地流转对农资销售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种植户的用肥习惯和心态已经大幅度改变,少量多次的销售模式已被淘汰,取而代之的则是大规模一次性销售。以前的站店销售已经不能满足种植大户需求,提升服务意识和质量,立足种植大户利益,从营销方式上做出改变和突破,才能提升销量,增加利润。

  记者观点

  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种植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量,但是同时也对农资经销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规模化种植目前已经成为主流趋势,农资行业应主动改变寻求突破,快速适应新趋势,在压力中谋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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