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相关政策,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连续三年享受所得税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可以享受更多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作为磷复肥行业的前三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依靠创新技术确保领先地位。
截至目前,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有15项高新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申报的"合成氨三气余热综合利用"、"硫磺制酸低温位余热综合利用"两个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计划,"新型高效复合肥产业化开发"项目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列为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 (汪少华 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