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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国有大型化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贵州开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 洪

  天脊河南农资公司的成立是农资行业的一个福音,使农民和种植组织购买化肥有了更优的选择。我代表贵州开磷集团对天脊河南农资的成立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其次,感谢多年来天脊集团对开磷集团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合作已经有20多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单一的磷矿石合作到多产品合作,从互为客户到更深更广的合作,天脊集团已经成为开磷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之一。第三,我们共同的责任。天脊和开磷都是国有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对农资化肥行业的责任是与生俱来的。从1998年国务院“39号文件”农资流通市场放开以来,农资行业走过了12年历史。

  我认为,在目前还没有办法保证农民完全买到真肥的情况下,我们国有大型化肥生产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参与到农资流通环节,去控制、优化流通环节;当然,我们参与农资流通环节,不是去卖每一包肥,去取代零售商,更多的是参与整个流通环节游戏规则的制定,从源头去抵制假货,这是治本。所以天脊河南农资的成立更多是一份社会责任、义务,有责任有义务让农民买到真肥、放心肥,为化肥流通领域结构优化、为中国农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我们大型国有化肥企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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