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决定从7月开始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
《通知》指出,这次粮食最低收购价格重点检查违反国家规定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进行收购;收购时压级压价,或以提高水分、杂质,多扣车重、皮重等手段变相压级压价克扣农民;违反粮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收购小麦、稻谷时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整精米率等指标,不按规定实行增扣量、增扣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购场所未向售粮农民公示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在收购中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乱收费,或代收代缴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