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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有煤企不得带头涨价
我国近年来首次使用行政手段调控煤价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文件要求神华、中煤、同煤、晋煤等多家国有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不得带头涨价,有关煤炭企业如果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这是我国近年来首次使用行政手段调控煤价。专家认为国家在夏季用电高峰到来之际调控煤价旨在缓解通胀预期。而这一政策的出台虽然能让耗煤大户火电企业近期稍缓压力但仍未改变业界对于电价下半年上调的预期。

  文件要求: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我国煤炭市场近年来一直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国家很少,进行强制干预,所以此次发改委表态令业界感到意外。对此业内专家认为这属于非常状态下的非常手段。我国今年CPI上涨压力较大,5月份已突破3%,如果此时煤价受市场供求影响继续走高,将影响电价进而增加通胀预期。

  今年1月,国内的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等签订了2010年度的重点煤炭合同,大部分煤炭企业涨价幅度均在30元/吨至40元/吨。

  国内最大煤炭企业,中国神华与发电集团签署的5500大卡电煤合同价格为每吨570元,而目前同等级煤炭现货价约为每吨760元。“市场煤价上涨了很多,煤炭企业很自然就不想再执行原来的低价格了。”一位地方电力集团人士表示,其实每年煤炭企业不遵守合同的情况很普遍。他认为,此次发改委做出上述要求,最主要的还是来自于通胀压力。

  发改委表示,神华集团已做出表示,将带头保持煤价基本稳定,近期不再调整市场煤价,并保持年度合同价格不变。中煤、同煤、伊泰、郑煤、阳煤集团等煤炭企业也表示,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稳定煤价的工作。部分已调整合同煤价的煤炭企业表示,将尽快退回已上调煤价。

  国内煤炭市场相关专家表示,重点合同煤价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让煤炭价格完全走向市场化。对电力企业而言,有近70%的成本来自于煤炭燃料成本,煤价的上涨给电力企业经营带来了压力。但也有人士表示电力企业也不应该更多地指望电价上调来解决成本问题。“众所周知,电力企业的福利待遇很高,如果从企业自身进行瘦身,’也有助于缓解盈利压力;且电企应该通过小机组改装大机组提高能效。”耿珍说。而电企还应更多地介入上游煤炭开采,通过收购煤炭项目、控制更多原料也可以达到提高电企煤炭议价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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