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5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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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检查
重点查处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情况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行为;发电企业违反国家脱硫电价政策,不按规定投运脱硫装置套取脱硫电价行为;电网企业不执行或降低标准执行脱硫电价,擅自扣减脱硫电价的行为,以及违反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政策,压低或变相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行为。

  《通知》要求,地各级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从6月1日起对有关高耗能行业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纠正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优惠电价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通知》同时强调,有关电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的,除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罚款。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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