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5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02122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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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山公司两产品商标荣膺省著名商标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化肥和硫酸产品所共同使用的“九华山”商标,双双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其中化肥产品“九华山”商标系再次认定。

  据了解,此次共认定325件安徽省著名商标,其中铜陵市共有9家企业拥有共计10件的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中规定: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为知名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著名商标每年至少评审认定一次,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企业可提出续展申请,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4年。

  该公司近年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九华山”过磷酸钙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安徽名牌产品”;“九华山”系列产品被确认为“中国知名品牌推荐产品”;“九华山”商标数次获评“安徽省著名商标”和“铜陵市著名商标”等。

(唐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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