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将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金融部门在政府的引领下,应充分发挥在扶贫攻坚中的资金撬动作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精准把握贫困户类型,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金融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工作中要精准做好贫困户分类工作,为支持贫困户脱贫奠定基础。即在工作中要对贫困户致贫原因进行分析,准确分出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属于支出型贫困户,按照扶贫贷款政策遴选可支持对象,积极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贫困户金融支持工作。
强化政府部门主体功能与责任。扶贫贷款发放程序要求贫困户首先向政府下辖乡镇包户责任人提出申请,说明脱贫项目,经论证项目合理后,安排合理资金计划,由两位包户责任人背书,向县级扶贫办公室报备,经审核无误后,再向金融部门提出贷款申请,按此程序,金融部门在扶贫资金支持上,属于滞后性调查,且贫困户经营项目需由政府协助实现,所以在整个链条中,强化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功能至关重要。
制约脱贫攻坚的主要问题。首先,贫困户自身问题。文安县内共有贫困户199户,涉及489人。经全辖所有支行的信贷人员逐户走访,贫困户中有149户为丧失劳动能力,其它户由于多年来就业面较窄,且致富信息较少,所以在脱贫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脱贫面临选择项目问题。除农业种植养殖外,其它致富信息较为闭塞。二是自有资金不足问题。即使有较为合适的项目,但由于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且由于贷款需要按期偿还本息,所以贫困户存在经营畏惧心理。三是贫困户即使有劳动能力,年龄偏大,致富意愿不强。
其次,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的政策要点为:“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通过对辖内2个贫困户进行深度调查,存在以下问题。
史各庄某贫困户,原经营客运,因妻子患病,变卖所有资产为妻子治病致贫,本人具有客运资格,如果重新经营客运,5万元贷款无法满足购车需要。
高头某贫困户,有意向经营养殖业,拟从事养羊,经市场调研,现购进仔羊每只1500元左右,由于自身无任何自有资金,建羊舍、冬储饲料等简易性投资需1万元左右,加防疫服务等开支,测算只能购进仔羊20只左右,测算3年产生的利润不足以偿还扶贫贷款。
由于贫困户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内生动力缺乏,额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造成扶贫贷款申贷率低,贷款发放后,存在较大的信贷风险。
脱贫攻坚难点的解决方法。一是发挥整体合作效应。通过数次走访贫困户,认为脱贫工作应以政府为主导,按照贫困户现状,逐户制定脱贫方案,金融部门积极配合,扶贫贷款的发放只是作为脱贫工作的推进器,而不应把金融支持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手段。
二是扶贫贷款发放中应强化金融服务站的作用。省联社文件中规定,在扶贫贷款工作初期,要搞好宣传,向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明白纸》,明白纸中明确:扶贫贷款向村金融服务站申请。
初始申请向金融服务站申请的意愿是正确的,金融服务站的人员构成为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和金融部门人员,村“两委”班子人员对本村人员了解,且在贫困户评定期间全程参与,对贫困户形成原因、致富意愿和其致富能力了解到位,便于帮助贫困户采取一户一策,尽快脱贫,所以强化金融服务站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效果明显。
三是扶贫贷款应细化操作与管理办法。扶贫贷款发放只明确了金额、期限、利率以及国家的相关补贴和风险防范措施,在实际操作中,贫困户几乎没有任何自有资金,且筹资融资渠道狭窄,扶贫贷款足额发放,一次性投入后,后续资金无法延续。据对全县贫困户抽样调查,脱贫的主要项目是种养业,种养业周期长、见效慢,特别是养殖业,后期仍有资金投入,贫困户在无法继续取得资金支持的状况下,均采取减少存栏出售方式延续养殖,贷款的可偿性差,加之扶贫贷款政策性强,且无法依据相关贷款条件对自有资金比例等进行要求与限制。建议出台扶贫贷款较为详尽的操作与管理办法,对自有资金等条件予以明确,以此弱化扶贫贷款风险。
四是解决支出型贫困户脱贫的其它途径。在贫困户中,有一种贫困户类型为支出型贫困户,是指由于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超出其承受能力而造成的生活贫困。
据对文安辖内贫困户不完全分类调查,现至少14户属于此种类型,这些家庭虽具备劳动能力,但致富信息闭塞,单一靠农业种植生活,加之上老下小的状况,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生活保障线,一旦出现不测,无法享受低保,生活困难。在14户中,至少有3户属于子女就学形成贫困。鉴于此,可采取助学贷款方式解决其困难,帮助子女完成学业,其家庭继续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防止其陷入贫困户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