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公布。《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即“两不变、一稳定”: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严禁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违法调整。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他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读懂学通《意见》,对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农业、熟悉农村、做好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