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2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肥料废弃包装回收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农业农村部《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显示,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回收利用肥料包装废弃物为重点,立足农村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加快健全制度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扎实推进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年,实现在全国建设100个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示范县。示范县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回收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示范县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民群众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意识大幅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意见》还明确回收处置范围。肥料包装废弃物是指肥料使用后被废弃的与肥料直接接触或含有肥料残余物的包装(瓶、罐、桶、袋等)。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回收处置范围主要包括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肥料包装废弃物。

    《意见》强调,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综合利用税收、补贴等措施,鼓励农民收集和上缴肥料包装废弃物,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回收利用。同时,建立健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情况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对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监督。对肥料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及时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宗 和)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