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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主导 产销恢复
中国茶叶产销发展70年(上)
□ 梅 峰

梅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部原副部长,中国茶叶流通协会首任常务副会长,第二届、笫三届会长,中国茶叶产销发展历程的见证者。

    自新中国成立,中国茶业开启了新生。

    1949年前,中国茶业面临“生产凋敝,茶园荒芜,出口萎缩”的困境。七十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广大茶农的辛勤付出和几代茶叶工作者的努力,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就了茶产业“产销兴旺、繁荣昌盛”的辉煌局面。

    茶叶产销恢复阶段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同年11月23日国家批准成立中国茶业公司(以下简称“中茶公司”)。赋予中茶公司统一管理全国的茶叶生产、收购、加工、国内销售和出口贸易。中茶公司在当时的国家贸易部和农业部领导下,积极开展公司的组建和扶持茶农恢复茶叶生产。通过发放贷款,推行预购合同,指导改进初制技术,大力扩大红茶生产,向苏联出口茶叶,偿还国家的苏联贷款。

    中茶公司还利用国家“压资订机”(即由国家拨款,安排上海、杭州、无锡等地的机械厂,加工揉捻机、解块分筛机、圆筛机等初、精制茶叶机械)的专项资金,在茶叶主产区建立精制加工厂。同时大力培训技术人员,加强茶叶标准,行业规章、制度建设,为茶业恢复发展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经过几年的努力,1952年全国茶园面积恢复到336万亩,生产量8.2万吨,收购量6.2万吨,国内销售2.4万吨,出口2.6万吨。由于业务的扩大,国家贸易部、农业部于同年决定将茶叶生产的业务划归农业部管理领导。中茶公司专营收购、精制加工和贸易业务。

    1955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将茶叶采购、加工、分配业务移交给中国农产品采购部(即现在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管理。茶叶出口业务仍由外贸部负责。中茶公司除保留产区外贸系统部分机构、人员和口岸公司的机构、人员外,属内贸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全部划给农产品采购部。从此形成了农业、外贸、供销三家分工共同负责的茶业产销管理体系。

    建国后,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外交关系发展很快。茶叶生产跟不上国内人民消费和扩大出口的需要。“1955年5月国务院向全国各地发出“关于大力发展茶叶生产”的指示。1958年9月16曰,毛泽东主席在视察安徽省舒城县舒茶人民公社时又发出“以后山坡上要多多开辟茶园”的号召。全国茶叶生产发展加快。1958年底,全国茶园面积达到524万亩,产量13.5万吨,收购量12万吨,供应出口4.71万吨。但是,1959年茶树采摘过度,加上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茶粮套种,毁茶种粮严重。从1960年起茶叶产量急剧下降,到1962年全国茶叶产量仅为7.4万吨。国内销售与扩大出口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保证优先出口,合理安排和灵活调剂出口和内销,1961年8月1日,国务院财办批准将茶叶收购、加工、调运、内外销货源分配以及国内销售业务由商业部移交外贸部管理,划归中国茶叶土产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

    为总结经验,恢复茶叶生产,1961年11月8日国务院财贸、农林办公室召开全国茶、蚕专业会议,总结茶叶生产下降的原因,提出“巩固现有,积极恢复,提高产量和质量,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发展,在三年(1962年—1964年)内恢复,并力争超过1957年水平。并确定19962年国家对茶叶的粮食、化肥奖售标准。1962年6月9日国务院又决定,在现行茶叶收购价不变的情况下,按牌价给予20%的补贴(1964年转为正式价格)。

    经过几年的生产调整,改造了老茶园,开辟了一些新茶园,茶叶产销开始稳定增长。1966年2月25日国务院农林办、财贸办又在北京召开“全国茶叶会议”,会议总结近三年茶叶生产、出口增加情况和供需矛盾;总结了全国各地增产的经验,表彰了先进单位。1966年茶园面积上升到566.9万亩,生产量10.6万吨,收购量9.9万吨,内销4.5万吨,供应出口量3.7万吨。基本恢复到1956年水平,这次会议是新中国茶叶行业恢复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茶业产销稳定增长阶段

    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茶叶是国家出口创汇,支持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农产品之一。1958年,国家将它列为二类商品,由国务院确定政策,统一安排,实行差额调拨(包括出口)的20种商品之一。由于茶叶生产长期跟不上出口和国内市场需求,在货源安排上,只能优先保证出口。对国内大中城市居民实行凭票、凭证限量供应。对牧区少数民族的边销茶供应也实行定量供给。此项做法一直延续到1982年。

    解决茶叶供需矛盾,唯一的出路就是大力发展生产。1966年后,全行业的工作重点全放在发展生产上。国家号召和组织茶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利用山坡荒地,开辟茶园,兴办集体茶场。当时中苏关系恶化,前苏联中断向我国进口红茶,部分红茶产区改制绿茶,填补北非国家的绿茶进口需求。同时,部分茶厂开始试制生产符合西方国家需要的红碎茶。国家对茶农继续采取1962年确定的奖售茶叶政策。到1970年我国茶园面积达到731万亩,比1966年增加165万亩,生产量达到13.6万吨,比1966年增加3.1万吨。

    1970年为加强生产和收购,国务院批准将茶叶国内业务划归商业部门管理,有关国内业务和企业、人员一律下放地方管理,外贸出口的茶叶由商业部按国家计划安排供应。原外贸管理的茶叶加工厂也交给地方商业部门管理。外贸只保留专为出口服务的口岸拼配厂、包装厂。中国茶叶土产进出口总公司也与中国畜产品进出口总公司合并为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茶叶内贸业务交由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后,工作重点仍放在抓发展生产上,更好地发挥了供销社点多面广、贴近农村、服务农民的优势。1972年7月,农林部、商业部联合在湖南省桃江县召开“全国茶叶生产收购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各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种茶”快速发展茶叶生产的经验。1973年,全国茶园面积达到1001.5万亩,生产量18.19万吨,收购量16.86万吨。供应出口5.92万吨,比1966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1974年3月26日,农林、商业、外贸三部为加快茶叶发展,在北京召开“全国茶叶会议”,提出“茶叶要有一个大发展,速度要加快” “全国要建立100个茶叶年产量五万担的县。”会议还对茶类布局作了安排;在计划安排上也提出了“保证边销,适当增加内销,积极支持出口”的分配原则。外贸、商业、农业还拨出了3005吨钢材,5000吨化肥,分配给各产茶省、区,促进生产发展,提高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1977年5月26日农林部、外贸部、供销合作总社又在安徽休宁县召开“全国年产茶五万担县经验交流会”。会议确定1985年全国建成118个“年产茶五万担县”。为了扶持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国家从1978年至1985年共拨给各产区钢材40730吨,木材23040立方米,汽车618辆,铜2500吨,铝350吨。1981年又分配各产区复合肥、折标准肥14万吨。

    为适应国内市场需求,1972年商业部土副局在湖北埔坼县召开“全国边销茶生产经验交流会”。1976年在广西玉林、南宁某地区布局种植茉莉花,以适应国内北方销区日益增长的茉莉花茶需求。

    在国家持续的支持下,经各方努力,1982年全国茶园面积达到1645.4万亩,生产量达39.72万吨,收购量达32.79万吨,国内销量为13.6万吨,供应出口量12.2万吨,茶园面积比1973年增长62.7%,生产量,收购量,供应出口量均增长一倍多。达到历史最新水平。

    茶叶经营转轨阶段

    1966年至1982年,茶叶产量连续十六年增长,平均每年增长幅度1.4万吨,随着新茶园陆续投产,增长幅度将更大。但在1981年外贸出口却比1980年减少了9000吨,产销失去平衡。国内市场渠道单一,长期限量供应,扩销能力不足,茶叶产区包购包销,商业库存大增,亏损严重。基层商业采取限购,出现了茶农“卖茶难”的局面。1983年1月,商业部与财政部联合向中央和国务院报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扩大出口的同时,茶叶销售重点转移到国内;二是放宽政策,开放市场,内外销茶不再派购,实行多渠道流通和议购议销;三是降低工商税率,压缩商业购销差价,调低零售价格,促进消费。

    1983年4月国务院就批准茶叶工商税由40%全国统一降为25%。降低税率后,相应降低茶叶调拨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格。商业部同时要求全国各地全面敞开茶叶供应。开拓市场,把茶叶销售向农村扩展,要求各城市扩大公共场所的茶叶、茶水供应。还组织科研单位研究茶叶综合利用,扩大茶叶消费的途径。商业部茶畜局还组织人员通过中央电视台宣传茶叶知识,讲解茶对人体健康的作用,以及茶的泡饮方法等,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茶叶,扩大消费。经过努力,国内茶叶消费量由1982年的13.6万吨,上升到1983年的15.15万吨。1984年初,商业部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流通体制的报告”,拉开了茶叶行业放开经营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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