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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首都 供销之韵
北京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 周年。市社以巡视审计整改为契机和新的起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调整工作重心,加紧夯实主责主业,弘扬供销合作社“ 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一方面以“保基本”为基础,另一方面,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加快梳理处置,重整旗鼓,使市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市社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业务结构,聚焦“三农”工作、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转型提升,扎实做好主责主业。根据北京新版城市规划和首都功能定位,整合资源,再造城乡销售终端,深化为农服务工作,构建“供”“销”服务平台,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服务新格局,并实现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线上线下结合,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助力城乡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依托首都农资连锁网络,加快再生资源发展布局,建设回收、分拣、加工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落实“ 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努力在提升生活服务业水平等方面作出供销合作社应有的贡献,积极与总社、中国供销集团开展多领域战略合作,拓展市社的生存发展空间。

    海龙集团所属海龙大厦曾是中关村IT产品卖场龙头,面对市场变迁,海龙集团聚焦智能硬件科技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成为全国首家智能硬件创新中心。竞园图片产业基地前身为市社棉麻仓库,如今这里已是远近闻名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位于七棵树的市社土产仓库,也在2010年成功改造为七棵树创意园。赛欧孵化器借助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的发展,紧扣首都“四个中心”建设,聚焦科技孵化产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百花蜂蜜”是具有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品牌,近年来,百花公司致力于扶持贫困山区发展养蜂,将精准扶贫与蜂产业的升级结合起来,体现了供销合作社人助农致富的责任与担当。

70年发展历程

    2016年11月,经中农办批复同意,北京市政府印发《深化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发〔2016〕50号)。

    2011年9月7日-9日,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

    2006年4月26日-28日,市社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

    2005年6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朝阳等四区供销社党的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通知》(京组通〔2005〕27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供销合作社整建制划归市社垂直管理。

    2003年12月,市委发出《关于调整有关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干部管理和党的隶属关系的通知》(京发〔2003〕32号),将市社党的关系由原市委商贸工委管理划入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干部管理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

    2001年9月,经请示市商委并获批复(经商文〈改〉〔2001〕108号)同意,市社直属各单位全面启动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

    1989年2月15日-18日,市社召开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

    1984年3月8日,市委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京发〔1984〕10号),供销合作社改为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从政府序列退出。

    1983年,市社正式退出政府职能部门序列,恢复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性质。12月25日-29日,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

    1979年7月,市委决定,市社与市第二商业局正式分开办公,单独成立党组,各区县社也陆续从国营商业划出来。供销合作社开始逐步恢复“三性”,实施“官办”向“民办”的转变。

    1976年4月,市革委会财贸组作出恢复北京市社的决定。

    1968年10月,按照市革命委员会指示,市社与市粮食局合并办公,并于次年4月26日正式成立北京市第二商业局,市社再次并入国营商业,对外名义取消。

    1965年6月,以“背篓商店”发起人王砚香为原型的电影《红色背篓》在全国公映。这是我国拍摄的第一部反映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电影,在当时也是唯一的一部。

    1964年3月3日-5日,市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同年4月,经市委批准,市社党组改建为党委。

    1961年10月,经市委批准,市社重新组建机构、成立党组(市社与国营商业重新分开),主管郊区农村商业购销业务。

    1958年11月5日,市委将市社与市副食品商业局合并。机构、人员、财产一律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合并后供销合作社名义对外保留,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不再保留。

    1957年4月3日-5日,市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

    1956年3月,召开一届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市社更名为北京市供销合作社。

    1954年4月,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实行商品分工与地区分工相结合。

    1953年7月,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实行按城乡分工。

    1954年7月2日-3日,市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1953年12月,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开始实行按商品分工。

    1949年10月,北平市合作社供销总社更名为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1949年2月22日,正式宣告成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北平市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新型合作社——北平市合作社供销总社。

    1949年2月7日,时任北平市军管会主任的叶剑英签发命令,由军管会接管国民党时期的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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