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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基层社真正建成党和政府服务“三农”有力抓手

□ 符 健

    按照党中央战略部署,供销社五年综合改革最关键核心目标,就是要做到基层社恢复建设全覆盖,全国供销社上下为之做出了积极响应,排除重重困难,基本上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也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好评。基层社组织恢复了,如何在新时代中使其成为党和政府服务“三农”真正抓手,成为摆在各级供销社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值得认真探索思考。

    充分认识和发挥基层社在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潜在优势,使之家喻户晓,全民皆知。供销社自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聚集了诸多经营服务优势,从生产培植、经营管理、服务组织、网络建设、资金场地等方面有着与其他部门不可比拟的长处,尤其各级基层社这方面共性特征更为明显:懂当地农民增产增收需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谋农民之所需;懂当地农业生产各类经济组织发展要素需要、深知在自己区域内各类农合组织生产发展所需所求,服务能够紧贴跟进;懂如何引导、团结、激发社会闲散资本、经营力量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利用搭建的各类平台所具备的功能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我们不怕家丑揭短,但更要提倡优势推介,宣传在广阔的农业农村空间发展壮大的基层供销社是广大农户可信赖的“朋友”,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成功典范经验。

    围绕“三农”需要,优化和创新供销服务供给和发展新方式、新模式。坚持开放、包容、共享的办社理念,把供销社的组织、网络和品牌等优势,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共赢发展。特别是当前推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形式及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实施,给基层社全面发展和服务功能提质升级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基层社建设发展与之有机结合的方式和途径丰富多彩,鼓励有实力的基层社把服务范围拓展村、组中,建立村、组级供销分社,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村、组和农户之中,顺推基层社发展壮大,带动农户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主动服务好小农户生产,发挥好与大市场对接的中枢组织功能,是我们基层社必备练好的基本功,通过“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专业公司(工厂)”等模式,与广大小农户建立紧密地产业与利益联结,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收益,积极开展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实物推介销售、生产生活预约等业务,为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储、销等全程服务,这样基层社的“根”才能扎实扎牢,才能得到广大农户拥护支持,才能更好地实现奋斗目标,发展壮大的生命力才能更加茂盛、永葆活力。一句话,凡属“三农”需要的,就是我们服务目标,也是一项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办到办好。

    强基固本,增加正能量,不断提升夯实基层社内在发展自我“造血功能”。基层社建起来、恢复了,应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内生功能的建立健全,夯实服务基础。一是素质提高要环环紧扣,以县或地市级为单位,对基层社主任每年开展2至3期业务素质培训,时间在1-1.5天为宜,使他们真正认识到“为什么要恢复基层社”“服务工作如何贴近当地实际开展”“如何从全局整体上提升供销社的形象地位”。切忌只讲财务报表,而不讲服务水平质量。二是业务指导要分类跟进,根据不同的基层社,了解掌握各自发展动态,解决他们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症开方下药。县、市两级社要形成“走访制”,县级社要全面到位,地、市社抽查掌握,对照其在“三农”服务中的作用发挥与否,发展方向正确与否,服务措施是否具体有效,遇到具体困难又是如何解决等诸多方面进行调研督查。俗话说:扶上马还要送一程。这样基层社同志才更有信心,更有想头,倍增力量。三是政策环境落实要名副其实。基层社通过考察批准建立后,除正常的经济组织行为登记外,县级社应以正式文件下发批准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并报送当地乡镇政府备案,纳入当地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相关工作职责,使其在参与当地各项政治经济建设中服务作用更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千家万户农户真正体验到“供销社确实回来了”。四是社会宣传要有的放矢。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于在推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基层社及时宣传报道,向当地党报党刊、政府网站推介,每两年对3%-5%比例的基层社择优进行表彰,经报相关程序批准后,从合作发展基金中列支部分资金进行奖励,形成比学赶帮、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对于工作开展不得力、不担当、不作为,服务作用未发挥的基层社,提出批评,约谈其负责人,限期整改,再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撤销重建,彰显供销社新作为。

    (作者系湖南省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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