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9年9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加大实体经济信贷供给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出台信贷结构调整十条措施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监管部门服务实体经济有关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明确十条措施,指导全区农信社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切实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供给。

    认真落实逆周期调节要求,确保信贷总量合理稳定增长。努力实现全年信贷投放同比多增目标和年度新增贷款投放计划。

    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坚决纠正挤占挪用和压缩涉农小微信贷规模、盲目扩大投资、涉足限控领域和票据空转套利等行为,腾出信贷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

    建立稳定信贷增长机制,有效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全面开展信用评级和推进“整村授信”工作。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容错纠错和激励政策,健全“愿贷、敢贷、能贷”机制,深入推进“保入行动”并跟进落实。

    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着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有扶有控原则,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全面实施“12345”信贷政策。

    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三农三牧”和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核心企业+农牧户”等产业链金融服务创新,为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农牧户提供全程配套服务方案。

    聚焦乡村振兴,明确农村牧区金融服务重点和领域。合理加大对粮食生产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牧户共同致富,促进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

    拓展服务覆盖面,加大对服务业和消费等领域的支持。要加大对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和农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吃穿用、住行、信息、绿色消费等重点消费领域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促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业务,适度放宽授信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支持绿色信贷节能环保项目。

    加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新设网点要优先考虑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的苏木乡镇,综合运用便民服务点、电子机具、流动服务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延伸服务触角。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措施有效落地。

    《意见》印发后,内蒙古农信联社将通过组织督导、约谈、考核等多种方式强化措施的落地实施和成果反馈,引领全区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上有新突破。

(内蒙古农信联社供稿)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