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谋划部署,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属地就业服务管理,以帮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搬迁地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提出,要落实配套产业扩大就业。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镇化进程,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特色高效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产业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特色手工业等新产业,推动安置区配套产业项目尽快落地。把吸纳就业能力作为发展配套产业的重要因素,重点引进适合搬迁贫困劳动力特点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省份要动员各类企业到安置区投资兴业、创办就业扶贫车间,将就业扶贫车间带贫成效与政策支持挂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大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