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4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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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本报讯  为全力做好近期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3月29日,广东省茂名市供销合作社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各区(市)供销合作社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及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股长、茂名市社直属各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省、市领导同志批示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文件,并就落实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消防安全、“三防”工作及日常安全巡查等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汛期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区(市)供销合作社及直属公司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特点,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和辨识防控安全风险,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市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陈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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