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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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察


    编者按 

    全国两会前后,人民网邀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以“乡村振兴,是历史的必然”及“做好‘三农’工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在线交流。

陈锡文: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已经实施一年多,农村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是两会期间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表示,党的十九大召开到现在已经一年半,乡村振兴战略只是一个开局、一个起步。不过,乡村振兴并不是从零开始的。2005年,我们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的地方还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等,这让乡村振兴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乡村振兴通过哪些途径、怎么去抓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正是在习总书记一系列论述和中央作的部署下面,党中央和国务院又专门发出了关于2018年—2022年这五年的乡村振兴规划。第一个乡村振兴五年规划已经出来了。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都已经制定了各自的乡村振兴五年规划;300多个地级市单位有一半以上已经完成了地级市的乡村振兴的规划;2000多个县级单位超过四成做完了乡村振兴规划。大概到今年年底,市、县一级的乡村振兴规划基本都可以出台。有了规划,才能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乡村振兴总的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先发展”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个是就业优先,一个就是科教优先,还有一个是农业农村要优先。中央要求干部的配备要优先考虑,资源配置要优先安排;资金的投放要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政府提出的公共服务应该更好更多地向农村安排。这些思想和要求,正在得到贯彻和落实。习总书记讲过,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就是乡村振兴。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如何把中央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抓手、总方针贯彻落实到以后的工作中去的阶段。

    此外,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还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农田资源的保护。习总书记讲,乡村振兴,生态也要振兴,要注重保护和发掘农村传统文化,更加重视引入农村所必需的人才或者培养自己的人才以及更加重视乡村的治理,更加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了这些铺垫,有了这些开局、起步阶段的工作之后,往后的乡村振兴一定能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张晓山:取之于农  用之于农 推进土地改革持续发力

    2019年是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局之年。对于如何推进土地改革持续发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表示,未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还是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其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按照中央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业制度改革最基础的工作要确保按时完成,得到农民认可,不留矛盾和隐患。

    第二,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妥慎重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重点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途径。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同时,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的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的闲置的校舍、厂房、废弃地的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的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的用地管理,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合理需求。要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

    第三,研究和学习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此次一号文件中提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针对各地农民关心的问题,如二轮承包具体期限及承包到期后的具体政策,应出台一些具体办法,保证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三权分置”的改革。

    第四,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钱从哪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土地增值收益。过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很多收益用于城市建设;现在是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这是收入分配格局的一个重大调整,能够解决乡村振兴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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