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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供销合作社的三个迫切需求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分析 

    加强直接管理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社员普遍希望供销合作社部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注和支持。一方面,他们对供销合作社有自然的亲近感,准备成立合作社期间,大部分负责人在寻求政府帮助时,最先想到的就是供销合作社。另一方面,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方面存在着很大优势,一是拥有较为健全的流通网络资源,在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供销合作社作为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沟通桥梁,既了解农民、农村、农业,同时也熟悉市场、经营,加上是联系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具有沟通协调功能,能够有效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如火如荼,土地托管服务和基层社建设蓬勃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是重大的发展机遇。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纳入供销合作社管理有强烈的意愿,他们希望接受供销合作社的业务管理,在供销合作社的支持下,独立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与供销合作社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

    更多扶植农产品品牌。近年来,不少大学生返乡创业,成为了新生代新型农民。他们带来了新的农业发展思维,高度重视农业品牌的塑造。以炎陵黄桃为例,今年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发布了宣传广告,炎陵黄桃的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带来了全国各地的黄桃订单,还树立了生态炎陵的良好形象,从而带动了炎陵柰李、炎陵新世纪梨的热销。在受访者看来,这便是农业品牌的力量,职能部门对农业品牌的扶持远远比资金扶持更加重要。一方面,在地方农产品品牌创建时,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攸县县社经过多番努力,成功注册了县域农产品商标“攸州五件宝”。这对当地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遵循“生态”“绿色”种植、养殖程序,以较大的投入生产农产品,但是由于缺乏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品牌产品的维护,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以次充好的产品,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迫切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品牌创建、维护等方面的支持。

    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者和社员文化程度不高,专业能力不强,对于新时代农业发展缺乏新的认知,依旧是按照老一辈的方式经营农业,这是大部分合作社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目前,“三农”对精英人才的吸引力存在局限,最实际的方法是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希望供销合作社部门引进专业讲师,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提升从业者的技术水平,开阔视野,用现代农业思维改造传统农产品生产经营方式,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另外,打造专业的沟通平台,汇集全市的农业精英,相互交流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和农业生产效能。

    二、政策建议

    争取相关职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晰工作职责,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培育地方品牌、开拓销售市场、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为合作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集中精力打造示范社。鉴于各地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配置较少、工作力量单薄,以及农业发展的特征,建议各县(市)着重发展3—5个示范社,突出“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优”,服务范围涵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章程制定、日常管理监督、营销渠道构建、分配机制运行等全过程,努力打造现代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社,以点带面,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注重生态经营、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引导合作社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有效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源,推进各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合作社沟通对接,实现强强联合;大力开展综合服务,着力加强行业指导,积极承担农业开发项目;依托社有企业,强化电子商务专业平台建设,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构建交流互动平台,开展农民培训、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

    不断强化品牌建设。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品牌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生产技术等业务培训;加强产品监管力度,实施全程动态监管;构建农产品溯源体系,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全力挖掘农产品品牌故事、人文内涵,形成特色文化,构建农产品与消费者的情感桥梁;加大广告宣传力度,积极建设特色农产品展示平台,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支持鼓励农产品走进知名展会,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湖南株洲市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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