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六届五次理事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加快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各地供销合作社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在全系统营造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总社决定对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等12个单位“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等7个单位“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二等奖”、辽宁省供销合作社等5个单位“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三等奖”。同时,授予杭州市供销合作社等6个单位“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一等奖”、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等3个单位“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二等奖”、西安市供销合作社等3个单位“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三等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保持荣誉,再接再厉,拼搏创新,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全系统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总社六届七次理事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深化综合改革,激发动力活力,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以更加优异的改革发展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1月14日
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12名)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7名)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
甘肃省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5名)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
201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6名)
杭州市供销合作社
南京市供销合作社
武汉市供销合作社
长春市供销合作社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
二等奖(3名)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
大连市供销合作社
三等奖(3名)
西安市供销合作社
广州市供销合作社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