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9年1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聚焦主责主业 夯实基础 强化监督 全面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宋璇涛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我国改革开放走过了40年的光辉历程,实现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农业农村发展经历了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取消农业税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先后于1995年、1999年、2009年、2015年,出台了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文件,极大推动了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供销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组织体系最健全、经营服务网络最完善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做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赋予了供销合作社更加明确的定位、更加繁重的任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记使命,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走向深入。系统各级监事会锐意进取,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2018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总社党组的领导下,监事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和总社《章程》要求,奋发进取,锐意创新,思想认识有新提高,履职尽责有新作为,队伍建设有新面貌,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助推改革任务落实。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按照中央要求和总社党组安排,监事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抓好中发〔2015〕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先后赴10余个省(区)社调研督导综合改革任务的实施情况,助推改革举措落细落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队开展总社第六轮巡视,充分利用会议培训、调研督导、专报简报等途径,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以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夯实组织基础。今年以来,“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进入攻坚期,监事会领导多次分赴3家试点单位,实地调研、及时跟踪、督查指导“三会”试点工作,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推动试点工作攻坚克难,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试点单位在地方机构改革的背景下,下了许多功夫,克服了许多困难,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视和实实在在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了综合改革文件的出台,解决了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职能编制问题,奠定了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的基础,有力推进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以“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履职尽责,重在实效。在总社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监事会牵头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分自查、督察、抽查三个阶段,对2015—2016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不同阶段检查工作方案、计划,提出顶层设计和工作要求;召集5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开展2次监督检查工作专题培训,明确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派出4个抽查小组分赴11个省(区)及新疆兵团,就37个项目开展抽查,全部工作已于去年10月圆满完成。检查工作得到总社党组和王侠书记的高度重视,2次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指出这次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工作扎实深入,很有成效,对加快资金使用和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监事会不断拓展社资监管路径,积极参与社有企业“三重一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在总社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上提出相关建议,得到重视和采纳;就部分省社反映个别企业打着总社旗号在基层开展项目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迅速向总社党组做了报告,总社采取了有效措施,推进了问题的解决;积极发挥部门、专家监事的外部监督作用,采取联合调研、座谈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

    (四)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为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谋事之基。监事会围绕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中心任务,组织系统监事会开展《供销合作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经营服务体系,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专题调研。总社监事会、专家监事、成员社监事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26个省社及2个副省级市社监事会完成了课题调研。这次调研范围广、质量高、成果多,形成了34篇优秀调研报告,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综合改革再出发再深化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总社监事会成立了课题组,请总社专家监事任组长,对山东、河北、浙江三省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及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展开了调研,形成了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调研成果。此外,总社监事会还在调研中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瓶颈及对策建议”等多篇调研报告,报送总社党组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五)以服务好新时期监事会工作为目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总社监事会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及时变更调整了监事,对总社监事、系统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和社情民意工作负责人、信息员等,通过监事培训、以会代训、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加快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在提升监督能力方面,聚焦财政资金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开展总社监事培训;在管理社情民意工作队伍方面,对联系点和信息员队伍进行工作指导和动态管理;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方面,要求各级社监事会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探索创新,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成绩,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六届五次监事会以来,各级监事会大胆地试、勇敢地闯,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监事会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组交予的各项任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拓展监督路径和方法,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必须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认真负责地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各地监事会工作还不平衡,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履职手段还比较匮乏,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不到位。各级监事会要增强忧患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工作

    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在总社党组的领导下,服务“三农”工作大局、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任务,夯实“三会”制度基础,强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在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主要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监事会工作。

    坚持把监事会组织建设作为夯实“三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把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

    坚持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履职监督的关键环节。

    坚持把开拓创新作为监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方法。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监事会工作。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精神,融入监事会工作全过程。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中发〔2015〕11号文件是党中央重视和加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集中体现和明确要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总社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对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做什么、怎么做作了明确具体地部署。各级监事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论述与落实11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将其中蕴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行动和强大力量,将各级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坚持把监事会组织建设作为夯实“三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事关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的高度,督导“三会”制度建设。一是开展好健全“三会”制度专项试点验收工作,确定验收工作标准,明确验收工作方案,扎实做好验收评估,要深入总结专项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复制推广到系统“三会”制度建设中来;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合作经济原则,把握合作经济方向,将市、县级社“三会”制度建设作为重点,进行有针对性地督导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切实发挥“三会”制度作用,将“三会”制度优势转变为供销合作社的比较优势,提高农民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参与度、话语权,体现为农服务宗旨,推动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打造成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四是推动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各省级社监事会要抢抓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的机遇期,聚焦市、县级社监事会机构建设这一薄弱环节,加强指导,聚力突破。

    (三)坚持把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总社继续对2017—2018年度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对用好管好专项资金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适应专项资金投资方式的转变,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界定出资人的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专项资金运作、提高专项资金效益、维护专项资金安全,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作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企业在对已有问题认真整改的基础上,不断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巩固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由监事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色的监督机制;四是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在全面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科学制定方案,把握关键节点,控制时间进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四)坚持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履职监督的关键环节。当前,在社有资产监管过程中,内控机制失灵、外部监管乏力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级监事会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履行社有资产监督的具体方式;要突出对社有企业坚持市场化原则和为农服务宗旨的监督,认真总结推广系统监事会监审合一、委派出资人代表、制发警示函等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要按照章程要求,重点加强对社有资产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债务风险等的关注和监管,维护社有资产的安全,促进社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坚持把开拓创新作为监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方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底层突破。推进监事会工作也是如此,既要依据章程明确职责权限,又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方法路径。一是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今年监事会调研,要围绕总社的工作部署,重点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问题,摸清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成熟的做法、存在的问题,找到努力的方向和下步工作的路径,为夯实基层基础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二是立足实际探索履职监督的方式方法。要充分认识监事会在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各级监事会要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提升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的信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三是着力提升监事会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对系统监事会的指导培训,鼓励支持各地开展监事会工作培训;积极转变作风,突出工作实效,把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察实情、谋实事、出实招、见实效。

    (标题为编者所加;全文见《中国合作经济》杂志2019年第1期)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