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18年12月起,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省社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打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开展全省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供销合作社农村商业网点经营的食品进行全面“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农村市场。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同时,充分发挥全省系统组织体系健全、经营网络完善的优势,整合利用基层网络资源,合理布局乡村经营服务网点,推进优质食品下乡进村和农村食品经营网点规范化建设,助力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方案》强调,各单位要重点对出租、承租、承包、加盟网点等日常实际管控力不强的单位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经营食品安全可靠。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现场整改,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和线索,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各类农村网点负责人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引导农村消费者认清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共同营造农村食品、农资商品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