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已如约而至。回首刚刚走过2018年,供销合作社人走得充实而又忙碌。全系统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取得了很多新成果、新亮点,形成了不少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这些改革成果,体现在农业的发展中、农村的变化中、农民的笑脸上。这是供销合作社人用汗水和心血拼出来的成绩,是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创新开拓的丰硕成果。在新年伊始,我们搜集整理了系统改革的精彩图片,这些画面是对昨日的定格,也是对未来的激励。我们相信,2019,会更美好。
致敬40年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事业都是党和国家“三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改革也始终是经济领域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供销合作社这40年改革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78年到1992年,体制突破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就开始研究改革问题,供销合作社内部也围绕体制改革问题开展了讨论。同时,根据国家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承包经营等改革政策,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在基层社开展了相关试点。
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逐步进行体制改革,正式开启了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步伐。此后一直到1986年,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问题作出强调,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部署,先后围绕恢复“三性”“五突破”“六发展”,从所有制性质、基层社和县联社组织形式、经营服务范围、劳动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突破,有效改善了同农民的关系,在服务农村商品生产、稳定农村社会和市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7年,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要求搞好商品生产服务,供销合作社努力为商品生产服务,迈出了新步伐。
同一时期,在我国对外开放背景下,供销合作社持续加大同国外合作社的联系合作,1985年2月总社成为国际合作社联盟成员,标志着中国合作社对外合作迈入新的阶段。
第二阶段:
1992年到2012年,持续推进阶段。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农村改革也沿着这一方向进入新的阶段。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向综合性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逐步放开农产品经营,改变部门分割、产销脱节状况。
1995年,中央决定恢复组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强对全系统改革的指导。但是由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特别是随着化肥、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事业发展一度遇到极大困难。
1999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及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力支持了供销合作社发展。经过全系统努力,逐步扭转了被动局面,经营思想、经营措施逐步适应了市场需求,各方面都取得了成绩。
2000年实现扭亏增盈之后,总社提出以“四项改造”为重点的改革,即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化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2006年,在“四项改造”的基础上,开始了新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围绕县级联合社、基层社、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络等,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板块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发展活力得到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力也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
2012年至今,全面深化阶段。
2012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
供销合作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主动谋划推进改革,在充分调研各地供销合作社发展状况、学习借鉴国外合作社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改革基本思路,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认可和支持。
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正式印发,拉开了供销合作社新一轮改革帷幕。供销合作社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先后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国28个省份32家单位开展7个方面专项改革试点,推动综合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探索形成了土地托管服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托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基层社、以股权为纽带推进联合合作等制度性经验成果。
短短5年时间,供销合作社销售和利润翻了一番,服务内容从过去单纯“一买一卖”拓展到生产经营全过程,逐渐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国家靠得住、农民群众信得过的为农服务组织。
回首2018
1月1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京主持召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座谈会。他强调,供销合作社是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1月15日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大会对300个先进集体、69名劳动模范和3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1月15日至16日
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强调要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1月26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
2月2日
中国供销集团与中储粮集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粮油大宗业务、棉花业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合作,共同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2月12日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于2月初正式发布,提出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月12日,总社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系统围绕乡村振兴和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3月22日
总社就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就继续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作出部署。王侠指出,全系统要牢牢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在服务乡村振兴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3月23日
商务部办公厅、总社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战略合作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通知》,提出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加强城乡物流体系建设,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乡村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
4月12日
总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发展规范化的城乡回收站点10万个、建设设施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1500个、回收利用基地(园区)120个、培育10家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
4月26日
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当前深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进一步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
7月27日
总社召开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联合发展推进会,就加快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协同发展、挖掘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潜力、提升“新网工程”农产品市场体系方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研讨。
9月11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行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印发,提出八项主要任务。
10月17日
2018年上半年,总社成立了金融服务部,旨在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金融服务规范有序发展。10月17日,首届“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实践研讨会”在安徽黄山举办,就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服务的模式选择、规范管理、政策支持、发展前景等系统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11月5日
总社召开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总社各调研组关于调研督察中发〔2015〕1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11月7日
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印发《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体系》针对城市和企业分别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11月20日
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刻总结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下一阶段基层工作的重点任务。
12月13日
总社与国家开发银行在京签署脱贫攻坚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在融资、融智、金融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12月23日—24日
总社在湖北宜昌召开“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投资管理座谈会。会议强调,要总结完善经验,进一步管好用好“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用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