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农业农村部:打击非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


    本报讯 日前,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药监督管理的通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生产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在农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实体店和网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以及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和农药存放安全隐患等,特别关注“专供出口”农药是否存在出口转内销、敌草快等除草剂是否违规添加百草枯。

    针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通知》要求:在农药生产环节,重点监督检查生产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生产过程管理是否规范,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二维码标注和追溯平台建设情况。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生产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在农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实体店和网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以及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和农药存放安全隐患等,特别关注“专供出口”农药是否存在出口转内销、敌草快等除草剂是否违规添加百草枯。在农药使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超量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要加大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黑作坊、黑窝点坚决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一件事主要由一个单位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农药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对此,《通知》要求,要完善农药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权责明晰的农药监管格局。要创新监管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此外,还要根据新时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要求,加快推进农药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要高度重视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宣传指导等工作,严防农药安全事故发生。

    (农文)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