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在全省依托供销合作社兴办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推动农村产权公开、公平、规范交易。目前,河北省共建成市、县农村产权交易机构155家,供销合作社主办的有139家,占全省总数的89.7%。
政策支持方面,河北省政府先后两次以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暂行管理办法》,明确由供销合作社牵头领办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河北省社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11个品种的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一些市县政府出台了当地管理办法及交易规则,24个县级政府指定当地交易机构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登记机构,扩展了交易机构职能。
财政支持方面,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新网工程”资金等形式给予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约近半数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得到当地财政补贴,45个县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列入财政预算,实际补贴数额近3000万元。河北省财政厅出台了《河北省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交易机构开展的抵押贷款业务给予3‰的补贴。
与此同时,河北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列入一号文件内容,省委改革办连续3年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多次进行督导。多个市县成立了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交易监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供销合作社,研究解决农村产权交易中的相关问题。
(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