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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意见 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7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45条,对人民法院如何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在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方面,《意见》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保护农村承包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对于污染或破坏耕地、将基本农田改作他用的,依法判令责任人采取污染治理、复垦等恢复性补救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意见》要求,保护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住宅、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大力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对于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违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行为,依法认定无效。

    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意见》明确,依法保护农民人格权,保护农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着力保护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农村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加大乡村地区人权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还要求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意见》规定,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农村地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于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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