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8年11月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农信社的前世今生(一)

□ 汪小亚 唐 诗

    农村信用社(这里所说的是大口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小口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有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目前,其法人机构数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半壁江山,占农村金融机构总数的近六成。2017年末,其贷款占同期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11.9%,占涉农贷款比例约29%。

    农村信用社(简称农信社)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其性质和定位在四十年的改革发展历程中一直处于不断探索和变化中。从定位为合作性到改制为商业性,从强调以服务农村为重到追求利润最大化,农信社的角色和管理不断变化。当前所谈的农信社,不仅与其前身——农村信用合作社(本文简称信合社)名称不同,而且还包含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农合行)及农村信用社【简称农信社(小口径)】三个组成部分,其性质与过去明显不同。不过,农信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这一地位至今没变。

    农信社的改革与发展

    相比于其他商业银行,农信社历史更悠久。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信用合作的兴起到现今农商行改制上市,已历经60多年风风雨雨。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作为农村地区重要的金融机构,几度变迁,其管理主体也从专业银行到央行,再到地方政府。

    第一阶段(1978年~1984年):恢复“三性”时期

    1978年以后,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发生深刻变革。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农村工商业发展、农村组织形式变化,农村经济巨大变化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性要求。为适应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需求,1979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恢复农业银行的通知》。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信合社进入由农业银行管理时期。农业银行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信合社的发展。在农业银行领导下,信合社大力组织农村资金,放宽贷款范围,有效解决农民合理的资金需要,逐步把农村借贷纳入到信合社的信用渠道。这个时期信合社在业务经营和机构设置上步入正轨,基本具备独立经营的条件,但在人事、业务、财务等方面也开始逐步向银行看齐,走上了“官办”道路,逐渐失去合作金融组织的优越性。

    1984年8月,国务院提出抓紧进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信合社和农业银行的业务关系,信合社县联社也应运而生,其内部管理能力有所增强。但这次改革未改变信合社是农业银行基层附属机构的事实,合作制改革最终流于形式。

    第二阶段(1985年~1991年):整治停顿时期

    1985年,为解决1984年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信贷过量投放等问题,国家加大对于银行的管控,将信合社的部分经营自主权收回,逐步减少对信合社的政策优惠,农业银行的政策指导、业务指导、资金扶持、利率优惠、免交税赋和准备金等优惠也相应消失,信合社的亏损日益扩大。1988年9月,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行紧缩信贷政策和货币政策。信合社的更多自主权被收回,恢复“三性”的工作停滞,正式进入整治停顿期。

(未完待续)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