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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
以合作制为核心建立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机制


1981-2016年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先后担任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副处长、合作指导处处长、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 

——庆祝改革开放40年

    开栏的话 

    改革开放40年,供销合作事业在风雨涤荡中不断成长强大,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作出了贡献。改革一日千里,社会变革加速加剧带来无限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严峻的考验。在那些特殊的历史节点,在内外因的共同刺激下,供销合作社经历了怎样的阵痛,又是如何调整节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路奋起直追越战越勇?本报继推出“40年·改革印记”供销合作社改革案例系列报道后,从本期起将开启“40年·改革见证”系列口述式报道,邀请40年间亲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参与者、见证者们,回首当年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重要节点,共同反思过往、梳理经验,汲取在新时代砥砺前行的智慧与力量。

    改革节点:20世纪80年代——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特别是农村改革在全国铺开,供销合作社改革也提上日程。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供销合作社要恢复和加强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这“三性”是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指导方针和要求。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关制度按合作社企业性质进行改革。1985年12月,在全国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上提出,要根据形势发展,在巩固完善“三性”“五突破”的基础上,主要抓六个发展:发展为商品生产的系列化服务,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农村商业网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1987年,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要求搞好商品生产服务,供销合作社努力为商品生产服务,迈出了新步伐。总体而言,经过一系列改革,农村供销合作社大大发展,民主管理制度作用越来越大,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为“三农”服务效果显著。

(详细报道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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