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解掌握全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从7月中下旬开始,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对全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展情况督察。9月27日,已形成《2018年全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督察情况报告》上报省委改革办。
本次督察由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有关领导带队成立5个督察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并随机抽取24个县(市、区),就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建设”等五大领域15项内容开展。
《督察报告》指出,从整体督察情况看,全省各设区市大都能做到思想重视、主动作为,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稳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改革责任意识普遍提高,改革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二是措施扎实有力,改革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设区市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改革中心工作,均制定出台了《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度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点》《供销合作社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改革文件,制定了改革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和任务书。政策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倾斜。三是改革成效初显,四大新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主要表现在:新型为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夯实,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进一步构建,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底数基本摸清并逐步消化解决。
《督察报告》提出四点建设性建议:抓好党委政府改革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供销合作社改革直接责任的落实,抓好职能部门改革分工责任的落实,抓好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牵头责任的落实。
(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