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6月末,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22.12亿元,较年初增加5.12亿元。
据悉,年初以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潜在信贷客户名单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指导意见》,规范信息采集和维护客户管理,指导各行社提早抢占“新三农”信贷市场优质客户;制定《“农担贷”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加强与省农担业务合作,不断满足农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及涉农龙头企业资金需求。
截至目前,吉林省已有47家行社签订了合作协议,19家行社开办了这一业务。
(姚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