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9日,《石泉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这标志着陕西省安康市1区9县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
据悉,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出台后,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围绕“供”字抓转型“补短膀”、围绕“销”字抓创新“补短腿”、围绕“社”字抓改革“补短头”的改革思路,于2017年3月印发《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四大工程”,推进基层社、县(区)社、市社和社有企业“四项改革”,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深化综合改革目标任务。
安康市社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并采取责任清单的形式,把各县(区)制定出台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时限及推进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采取领导分片包抓、市社及各县区社机关责任到岗到人、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报送、一月一督办、一季一点评通报的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深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县(区)党委、政府在研究制定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普遍增强了对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10个县(区)的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县(区)对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胡昌 锐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