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涵盖“四电一脑”受管制电器(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及显示器)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即废电器回收计划)8月起在香港正式实施。该计划旨在建立相关循环系统,提供适当渠道妥善回收旧电器。
根据计划,市民购买新的受管制电器时,销售商必须为顾客提供免费的法定除旧服务,市民可安排同日运送新电器并从处所移走一件同类别旧电器。销售商还须向顾客提供相应的循环再造标签,并在销售收据中列明“循环再造征费”字样。
(陈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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