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的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一句广告词:“万达广场就是城市中心。”它通过打造地标,广泛宣传,集聚各种资源,在各地积极构建城市综合体。其在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服务的同时,也为城市创造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区域商业繁荣,更为自己赚取了丰厚的回报。尽管它只是一个商业体,但在很多人眼中,它真就成了“城市中心”。
在城市,工商资本能打造出所谓的“城市中心”。到了农村呢?是否也应该有一个中心,又该由谁来打造呢?
虽然大城市的服务标准不适用于农村,但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同样有信息交流、市场交易、社会交往、文化娱乐的需求。相较于城市而言,人口少、居住分散的农村更需要一个“农村中心”。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大量进城打工,促进了城市快速发展进步,也提高了自己的收入、改善了家庭生活。然而,人口流失、产业凋敝,越来越“空心化”的农村,显然无力建起一个“农村中心”,服务农民甚至吸引农民回流。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治理”与“管理”有着明显的区别,治理没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地位之别,没有这样管与那样管的随意之便。实现治理有效,就要有一个现实有效的场所作为载体,能够在党的领导下,让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广大农民都能在法治条件下平等、充分、广泛地参与乡村事务。该市场管的归市场,该社会管的归社会,该地方管的归地方。这个场所就应该是“农村中心”。
打造农村中心,供销合作社有天然的优势。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组织,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平台,又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的桥梁,天然适合打造政府、农民、市场主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农村治理的平台。进入供销合作社体系,可以让农民由分散的状态变成一个利益整体,通过农民的广泛参与,实现各项决策真正达到符合农民群众特定需要的目的,真正改变农民赋权难以落到实处的尴尬处境。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的建设在浙江、山东、江西等省已经初见成效,也为供销合作社打造“农村中心”奠定了组织基础。
供销合作社是经济组织。大部分的农村治理要靠各级政府提供资金资助,而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往往税收有限,难以承受支农财政压力。供销合作社作为经济组织,有能力聚集各种经营主体、社会资本、市场资源等参与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区建设中来,大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农村面貌。借助供销合作社平台,在市场、社会组织和政府共同参与下,可以有效缓解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基层政府面对的财政压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供销合作社也有条件打造“农村中心”。
供销合作社是一个组织健全的庞大体系。各地农村自身条件的多样性决定了推进农村治理要因地适宜,具体方式也具有多样性。供销合作社遍布全国各地,其生存和发展本来就是内嵌于各地不同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禀赋中,因此在推进农村有效治理中,扎根乡村的供销合作社天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打造“农村中心”与其另起炉灶,不如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资源。
计划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曾是城乡百姓生产生活离不开的“中心”。如今,改革后的供销合作社,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运用市场的手段仍可以重新打造“农村中心”,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离不开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