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3.3亿元,支持北京、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开展防汛抗洪抢险、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和抗旱,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有关省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财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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