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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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社联手林业局:推进全市林权制度改革


    本报讯 近日,河北唐山市供销合作社、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林权入市交易和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市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权交易行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全市林权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对进一步促进各类林权流转交易,有效解决林权抵押融资难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知》明确,集体、经营主体、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取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林地使用权证》或《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可通过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办理抵押贷款。

    《通知》规定,林权入市交易和抵押贷款要进入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和办理。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林权抵押抵(贷)款按照提出贷款申请、银行贷前调查、资产评估、签订借(贷)款合同、抵押登记、银行放款的程序进行。全市跨区域和100万元以上的大宗林权入市交易和抵押贷款业务,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办理;100万元以下的林权入市交易和抵押贷款业务由各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办理。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林业局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工作有效开展。要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活动、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使林权入市交易和抵押抵款工作的理念深入人心,尽人皆知,广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分别明确主管领导、负责部门、日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定期沟通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齐心协力,各展所能,坚持不懈地推动林权入市交易和抵押抵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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