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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发布


    本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在农用地方面,新标准划出了筛选值和管制值两条线,据此将把农用地分为三类:品质好于筛选值标准的土地就是安全农用地;污染高于管制值的土地,原则上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在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土地,则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的土壤标准是1995年颁布的,已经不适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最新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与空气质量标准和水环境治理标准都有所不同,土壤标准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

    《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需要,分别确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制值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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