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中央、省、市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实施方案》以来,山西省太原市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着手制定并先后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娄烦县于2016年出台了实施方案,尖草坪区、小店区、阳曲县、清徐县、万柏林区、晋源区分别于在今年5月前出台了实施方案。6月4日,古交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6月7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太原市9个县(市、区)全部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实现了市级综合改革全覆盖。
(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