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人民政府出台了《镶黄旗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内容。一是推进新型为牧服务体系,为牧民和各类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养、收、加、销等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同时,强化生产、流通、综合服务等功能,到2020年饲草、农畜产品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占比要达到60%以上;二是按照基层社分类改造原则,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社、嘎查综合服务社,吸纳更多农牧民和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融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牧户”的产销对接模式,同时培育一批集产、加、销于一体,上联市场、下联农牧户、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四是理顺联合社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创新治理结构,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以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
(杨玉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