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推动沭阳县供销合作社、泗阳县供销合作社承担“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推进解决县社定性、定编、定职能方案“三定”以及“三会”制度等问题,专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自沭阳、泗阳两地被确定为江苏省系统“三会”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单位以来,两地县委、县政府均成立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方案,方案就“三会”制度专项试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架构、主要内容、推进步骤、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的部署安排。泗阳县社还牵头起草并出台本级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方案、“三定”方案。沭阳县社作为全省唯一没有纳入事业编制的县级社,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门向宿迁市深改组呈报请示,协调宿迁市编委批准将沭阳县社机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今年3月,沭阳县编委会议已经通过了沭阳县社“三定”方案并出台实施。
4月21日,泗阳县社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泗阳县社工作报告、《泗阳县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并随即召开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班子。5月18日,沭阳县社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沭阳县社工作报告、《沭阳县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并随即召开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班子。
接下来,宿迁市系统将延伸试点层级,在联合社健全“三会”制度基础上,探索带动基层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确保专项试点取得成效。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