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印发了《关于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即2018年和今后五年,土地托管、半托管面积达到450万亩,基层组织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供销物流体系更加高效;面向小农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城乡居民的供销服务体系逐步建立;2018年省、市、县三级新吸纳开放办社企业达到100家,全省系统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意见》确定了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措施:坚持“质量兴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着力服务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科技农业发展,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培育一批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品牌;坚持绿色发展, 2018年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了6万吨和1600吨;促进乡风文明,推广定州市供销合作社、正定县供销合作社、无极县供销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和村民中心建设做法,拓展基层社服务功能,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和村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打牢基层基础,到2020年,全省所有涉农乡镇基层社实现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社”融合,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功能实现实质性融合,在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各级社有企业等供销服务产业链上建立党支部;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参与扶贫脱贫攻坚,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助力增加农民劳务收入;持续抓好综合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让更多农民分享综合改革成果。
(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