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浙江省海宁市农合联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实施“土地托管+”项目。由镇农合联牵头、基层社具体承担实施,对流转土地开展托管服务,农民不仅明确获得保底收入,还将拥有种粮效益分配权。
海宁农合联重点针对农户尚未流转土地、整治复垦土地或需转包土地(种粮大户退包土地),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区域实施土地(再)流转。每个合署办公的基层社至少选择1个村进行试点,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目前,5个合署办公的基层社已确定承接流转土地近600亩。各基层社与土地流转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管理,通过组建、引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流转土地以种植水稻作物为主,种植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统一施肥、统一收割。
海宁农合联还明确了利益分配。农产品销售总收益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合作社公积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净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并按土地平均分配收益。为保障农民利益,建立农民收益保底机制,除不可抗力等原因,当年度农户收益低于流转协议明确的保底收益时由合作社补足。同时,实行奖惩机制。为鼓励加强生产管理,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从农户可分配收益中确定一定比例对管理者进行奖励。当农户收益超过保底收益时,可对超额收益部分约定相应比例作为管理者奖励,让合作社给农民种好田,当好管家。
(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