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莒南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一二一”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创新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供销合作社在全县加快推进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营。
《方案》明确,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家庭承包权不变,创新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变成“股权”这一发展方式,积极引导农民、村集体转成“股东”,共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实现全程一体化托管。同时,明确了任务目标,按照一年启动试点、两年面上推广、三年建体系“三年三步走”步骤,2018年完成每个镇街(园区)发展2—3家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构建完善镇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织体系。
《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村情农情实际启动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各镇街(园区)制定工作方案,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吸引农民群众主动入社,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设置种养品种、发展规模、经营模式,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农民主体、依法组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按照“进退自由、持股入社、管理民主、风险共担、到期分红”的要求,依法组建并登记注册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探索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厘清职责、分工合作。结合“村社共建”,引导村集体、基层社或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户和托管服务主体,以土地、资金、设施设备等入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共享收益。四是适度规模、全程托管。按照“一适度三统一(适度土地规模,统一作物品种、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整建制、一体化托管,降低化学投入品使用量,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产量规模化,进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方案》从资金政策上加大对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支持力度,明确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将培育和发展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成效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综合考核。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安排涉农项目资金要优先支持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刘立 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