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5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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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委、市政府明确:供销社参与乡村振兴承担“四大任务”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全市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要求供销合作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优化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布点规划,到2020年,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达350家左右,服务面积250万亩以上。通过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融合发展。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中,要求供销合作社实施农药化肥零差率配供,做好药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农药统一配供率分别达90%以上。

    在推进城乡各类产业深度融合中,要求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产品电商产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作用。鼓励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园,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工程。到2022年,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160亿元以上。同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基层社“三会”全覆盖。

(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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