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印发《全区空白苏木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建设,夯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和经济基础,努力实现基层社苏木乡镇全覆盖,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方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盟市社主导、旗县社主办、系统上下联动、政府资金支持、农牧民参与”的基本方针,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等方式,依托基层现有社会资源,在空白苏木乡镇恢复建设基层社,打造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组织综合体,使之成为苏木乡镇流通网络枢纽和为农牧服务综合平台。
《方案》要求,恢复建设的基层社要达到“五有”标准: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选址和统一的外观形象,具有合法规范的经营服务手续,具有规范有效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具有为农牧服务的经营业务。
《方案》明确,区社通过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引导性资金,支持全区基层社恢复建设工作,平均每个基层社财政引导性资金为5万元。财政扶持资金通过两种方式投入:一是以旗县社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二是以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合作经营。用于牌匾制作、货架配备、电商服务设备及其它经营服务设施购置。
据悉,2018年计划恢复建设基层社431个。
(毕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