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监管文件相继出台,种种迹象表明,资金业务的“大监管时代”已经来临,农商银行必然面临“脱虚向实”和“回归主业”的重点督导。
从“大有可为”到“进退维谷”
农商银行资金业务迅猛发展。从农商银行的实际业务中可以看出新增贷款需求下降,存量贷款面临不良占比升高压力等问题。农商银行的经营区域大多局限于驻地县域,其定位、客户群体等因素决定了其收入来源的局限性。传统信贷业务收入乏力、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低、网点覆盖广、从业人员多等竞争优势逐渐退化成支出负担,银行化改革更是对经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倒逼农商银行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资金业务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成为农信系统的“治病良药”,并迅猛发展。
截至2018年3月31日,交易商协会会员共计6617家,农商银行、农信社等“农信系”机构累计1068家(包含部分村镇银行),占比16.14%;若仅考虑银行类金融机构,占比更是高达83.90%。如此高的市场占比,固然有农信机构以县域单位为独立法人的原因,但也从侧面反映出农信机构对加入银行间市场、开展资金业务的迫切需求。
面临经营压力。2016年下半年,多种因素叠加导致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上扬,进而通过底层资产贬值、融资成本提升等影响至同业理财和同业存单,农商银行在享受了前期规模扩张带来的“饕餮盛宴”后,骤然面临“债券浮亏、杠杆难去”的经营压力。
2017年,央行持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叠加各类监管措施相继出台,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债券收益率持续飙升。年末“一行三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明确“自营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超上季度末净资产80%”的限额标准。尽管在文件中,该指标为“参与者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触发限额,但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其“监管红线”的指导作用不容忽视,资金业务“满杠杆”运作的模式将成为历史。
综合各类监管文件的业务导向,农商银行资金业务将面临强制“去杠杆、去通道、去错配”的监管压力,资金业务已从最初的“广阔天地、大有可为”逐步变成“高处不胜寒”的尴尬,进则涉嫌监管套利,退则面临经营损失或收入大幅下降。
未来发展方向
资金业务作为农商银行近年来新兴的业务品种,其收入贡献度和提升客户黏合力的作用不容小视。新形势下,适应监管规定、合规开展资金业务是各级农商机构必须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建立健全“大中台”的风险管理体系。长期以来,县级农商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对本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把控上,对同业业务等“非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缺位严重,建立“大中台”的风险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各类监管文件中多次提及按照“穿透”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统一授信和集中度风险管控”。那么何为“统一授信和集中度风险管控”?
一是统一授信。《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银发〔1999〕31号)堪称统一授信的“鼻祖”文件,该文指出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要做到“四个统一”:授信主体的统一、授信形式的统一、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和授信对象的统一。
二是集中度风险管控。往年监管文件有关集中度风险管控的描述主要体现在授信额度(或授信余额)较资本净额的占比上,即单一客户集中度不超10%,集团客户集中度不超15%。2018年5月4日,《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正式印发,明确“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的监管要求。
推动代客理财业务发展转型,合规展业。一是存量理财业务开展情况。受自身因素制约,县域农商银行在产品设计、资金投向等方面较中农工建等大型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均无优势可言。大部分理财业务均通过投顾或委外的方式进行二次“托管”,投向信托公司或基金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
二是代客理财业务发展趋势。2018年4月27日,“一行两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明确理财产品打破“刚兑”,实现“非保本化”和“净值化”管理,产品存续期不得低于90天,并严格落实“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上述规定对农商银行尚处起步阶段的理财业务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面对新的监管形势,农商银行须推动代客理财业务自主管理,切实掌握底层资产配置情况和交易信息,降低资金来源和底层资产期限错配程度,按照监管要求逐步发售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回归理财管理本源。而针对“单独核算”和“净值化”等要求,县域农商银行无力从业务系统和基础设施层面予以解决。
压缩资金业务规模,回归“流动性管理”本源。通过前期不断积累,部分农商银行资金业务已呈现“尾大不掉”之势。2016年下半年起,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持续收紧,部分农商银行为稳固“杠杆资金”来源,通过债券投标、同业存单申购等方式维系资金融出“大腿”,新投标债券或同业存单受市场收益率上行影响价格回落、难以出仓,进而推动持仓规模持续增加、资金业务运营杠杆“被动抬升”、流动性缺口不断扩大,风险防控成为“死循环”,最终导致“违约”事件频发。
2018年初,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对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强化监管。在区域经营上,要求以本地经营为主,“贷款不出县,资金不出省”,同业业务继续“去杠杆”。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额风险监测和防控的通知》(银监农金〔2018〕12号)和《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新发监管文件,不难看出,“引导资金脱虚向实”仍为当前第一要务。农商银行要以“深耕‘三农’、扶助小微”为己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资金业务方面,农商银行要稳步压缩存量资产规模,杜绝“套利投机”行为,将自有资金投资回归“固定收益”管理;要审慎开展资金业务“杠杆操作”,将质押式回购、同业拆借等融资类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本源。
其他方面,如“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严防本行信贷资金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和担保”“禁止借道同业虚假处置不良资产”等监管规定,则需资金业务、财务会计、信贷资产、案件防控等多条线联动实施。对县域农商银行来讲,深化资金业务治理体系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