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供销合作社印发《关于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改革遵循和目标。
《意见》指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提升为农(牧)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构建更加完备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绿色生态服务体系为重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造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意见》明确,到2020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土地托管等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社实现苏木乡镇全覆盖,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及便民连锁超市达到2000个以上;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加快融合发展;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联结紧密的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队伍,领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00家以上,发展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35个。
(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