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派驻乡村振兴金融特派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金融血液,充分体现了信用社与‘三农’的鱼水之情,非常欢迎信用社金融特派员和我们一道共谋乡村振兴战略。”长汀县馆前镇复兴村支部书记严玮说。
为充分发挥农信社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三大主力军作用,福建省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力当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主力军,在长汀县馆前、童坊、新桥、庵杰4个乡镇11个村内,选派了首批(11名)乡村振兴金融特派员,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特派员机制,主动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金融“血液”,充分发挥金融特派员两种身份、两种角色的独特优势,为乡村振兴赋予更具特色、更加到位的金融服务。
乡村振兴特派员机制,是长汀联社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创新实践。派驻乡村的金融特派员必须当好“四员”、围绕“四个一”、做到“四不准”。
当好“四员”。一是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助理员。主动融入派驻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参与政务村务活动,积极对乡村振兴建言献策,突出农村金融与乡村振兴的切入点,为乡村振兴提供精准金融支持。二是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联络员。充分发挥两个身份、两种角色的独特优势,围绕乡村振兴的具体目标,外引项目、内选产业,协调政、银、企、农多方联动,支持、配合派驻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意识,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创新服务、精准服务,着力解决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乡村振兴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四是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员。把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与金融知识宣传结合起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与金融知识进村入户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党的政策和金融知识。
围绕“四个一”目标。一是扶持一批新农人,发挥新农人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扶持一批新型农业主体,发挥新型农业主体在乡村振兴中的典型带动作用;三是扶持一个村级主导产业,发挥产业在乡村振兴中辐射带动作用;四是扶持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不让一个贫困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掉队。
做到“四个不准”。一是不准在派驻村报销各种费用;二是不准接受农民的吃请;三是不准接受派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四是不准参与各类有损政府形象的社会活动。
“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永远的宗旨,派驻乡村振兴金融特派员是我县农村信用社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好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当好乡村振兴的金融主力军!”长汀联社第四支部书记、馆前信用社主任吴用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