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围绕全国系统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改革等9个方面,试点单位从主要做法、阶段性成效、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梳理。这为加快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奠定了基础。
1 构建双线运行机制
主要做法——广东茂名、广西贵港和吉林敦化等市社积极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社,及时与他们沟通协调,成立专项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实施专项试点的工作力量和检查督导。
茂名市社及高州、信宜两个县级社通过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和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累计达2500多万元;修订完善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将改革内容细化为18项工作任务。
贵港市政府明确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中涉及供销合作社土地的,除公共设施征用外,剩余部分由供销合作社开发建设经营服务网络;市政府明确对社有企业因兑付社员股金举债被抵押的土地,实行“开发一块、解押一块”;全市系统通过还本挂息或免息的方式解押土地14宗、面积约81亩;市政府明确在城镇规划建设中征用社有企业土地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就近划给同等效益位置的土地、商铺、办公用房等建筑按1:1比例就地安置或异地回建;市财政分批划拨2600多万元用于解决社有企业职工历年拖欠的养老保险金,累计安排700.6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专项试点工作。
敦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专项试点实施方案,省社在敦化督导专项试点工作时,与市委协调专项试点重点工作,达成了一系列共识,有力推进了试点各项工作落实。
阶段性成效——3个市社实行“三会一层”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建立“三重一大”社有企业决策制度,经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在加强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方面,茂名市系统与省社直属企业全面加强了产权与业务合作;贵港以市社集团公司为龙头,推动盘活社有资产,目前已开展系统内合作建设项目12个,完成投资3800万元,21个基层社改扩建经营面积达18万平方米,比改革前增长73.6%。
茂名市社逐步形成“市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公司—投资企业”四级管理体制;出台对县级社综合业绩考核评价方案和县级社对茂名市社工作评价方案;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合作发展基金已入库539万元;完成基层社分类改造70个,占基层社总数的71%。
贵港市社健全市、县、乡三级机构;先后选调9名年轻公务员到市社机关工作,公开招聘45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人进入基层社;合作发展基金迈出重要步伐,入库资金达到400万元;推行“县基合一”管理新机制,探索建立社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对接6大保险公司,去年代收保费1200多万元,同比增长71.4%。
敦化市社探索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稳步推进创新联合社治理,补齐了市社2个人员空编,达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能“三到位”;完成重点市场改造升级,2017年建立各类配送中心6个,连锁网点251个,各类连锁经营网覆盖全市16个乡镇和80%的村屯,整合市内顺丰等配送企业10家,建立起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
改革方向——改革的深度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还缺乏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盘活社有资产等方面,工作稍显滞后,导致在基层社改造升级、网点重建等方面遇到不少实际困难和阻力。
2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主要做法——内蒙古赤峰市社、河北昌黎县社、广西田东县社分别从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安排部署三方面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赤峰市社市社加强对专项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其列入2017年综合业绩考核内容。
昌黎县社召开调度会10余次,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公布改革动态,介绍改革进展;制定专项试点任务分解表,逐一明确改革事项完成时间、配合单位和成果形式,对在期限内完不成任务的,召开专项协调会,推动任务加快落实。
田东县社专项试点被纳入2018年全县深化改革及农村改革的重点工作,并被写入县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专项试点工作分工细案,确保专项试点有序推进;2018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系统培训,有力推动了专项试点工作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实行每月一汇报、一督查、一座谈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阶段性成效——三地供销合作社稳步推进和完善“三会”制度,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探索实行聘任制试点,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联合社用人机制,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昌黎县社和田东县社均加强“县基一体化”管理,将基层社、社属企业人权、事权、财权“三权”交由县社统一集中管理,公章由县社办公室专门负责。赤峰市社与田东县社分别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分别组建社资委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
赤峰市社不断优化联合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联合社向融合发展,组建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快组建市、县、乡三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目前,已组建金秋杂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昌黎县社落实“三定”方案,事业单位定性问题在全市率先得到落实;县编办将县社机关明确为县政府管理的差额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4名,实现了“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
田东县社搭建县乡村三级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出台《田东县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快完善“县基合一”治理新机制工作方案》,明确县直各部门试点工作职责;建立工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将职工工资定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妥善解决了基层社土地确权登记、困难企业房产土地使用税缴纳、农资经营服务转型升级等一系列问题。
改革方向——各地试点进度不平衡,市、县两级社层级联系不紧;资金难以满足专项试点实际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县基合一”治理机制改革推进较慢,带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能力不足;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3 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
主要做法——河南省社和甘肃永昌县社的“三会”制度专项试点改革都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试点任务、责任分工。
河南省社建立完善了工作例会、工作动态报送等制度;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指南》,建立“‘三会’制度改革试点群”。
永昌县在宣传部门开辟专栏进行专项试点系列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目前,已有20多个县区将“三会”制度改革任务列入本级党委、政府拟研究事项。
阶段性成效——河南省社与永昌县社逐步建立“三会”制度,完善治理机构,陆续召开各地社员代表大会。
河南省共有13家试点单位成功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完成率达到72.2%;省社章程讨论修改、参会代表审查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省确定18家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共增加监事会人员编制10名。
永昌县社和5个试点基层社修订理事会工作制度,健全了制度保障;分别选举产生了由乡镇分管领导为主任、1名村级组织负责人、2名农民代表、1名专家代表为成员的5人监事会;农民代表占比达60%以上,提高了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从而吸引了更多农民广泛入社,朱王堡、水源、六坝3个基层社发展入社社员1万余户共3.4万人,入社农户占到当地农民总户数的42%。
改革方向——在专项试点过程中,市县社要增加监事会主任、副主任职数相当困难,编制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改革认识还不到位,支持政策不到位;不少干部职工能力不足,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有守摊子、混日子思想。
4 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主要做法——山西晋中市社、湖北潜江市社、福建长汀县社和青海大通县社,以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为重点,制定了专项试点工作方案及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督导考核,召开改革动员会、推进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合力推进改革,并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晋中市和长汀县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潜江市社和大通县社分别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队伍建设。
晋中市政府印发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市社制定了专项试点实施细则;市财政每年安排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各县(市、区)按与之1: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基层社恢复重建;在2015—2017年已连续支持3年的基础上再支持3年。
潜江市社对改革进度一月一督办,一季度一通报,年底考核结账;改革成效与市县社班子成员个人年终述职考评相结合,与基层社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相挂钩。
长汀县社由县效能办、县“两办”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县财政2017—2019年每年预算安排资金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对目前无土地资产的基层社,当地乡镇政府各安排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用于基层社建设经营服务场所。
大通县社通过组织召开工作会、编印文件法规、给予财政支持、加强部门沟通等多种方式,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落到实处。
阶段性成效——四地供销合作社在专项试点改革中,广泛吸引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吸纳村“两委”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业主进入新型基层社管理层,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进而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并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
晋中市社去年共改造20个基层社,吸纳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个加入基层社,入社农户3822户,入社社员5871人,股金6723万元。截至2017年底,新建或改造庄稼医院29个,新建或提升惠农服务中心50个。
潜江市社修订社员股金管理办法,15个基层社通过升级换代实现了“四有”,紧密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长汀县社实现全县18个基层社全覆盖,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09家,带动农户5.5万多户,年助农增收约1.68亿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3家,吸引了全县6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设立18个基层社(乡镇)电商服务中心、80个村级电子商务站(点);在所有基层社和村分别设立快递物流服务站和服务点,占领当地70%的市场份额;设立1000万元农业发展风险担保基金,已累计提供增信贷款1.29亿元,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68家、农民近万人。
大通县社基层社已覆盖全县80%的乡镇,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36个,构建“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
改革方向——由于基层社存量资产有限,实力不强,导致其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引导农民入社等方面吸引力不够;基层社股本登记注册有障碍,实行股份制困难较多;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契合程度不高,分红方式大多为按入股比例返利或通过给予服务、产品价格优惠等方式变相让利。
5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主要做法——辽宁沈阳市社、浙江绍兴市上虞区社、宁夏平罗县社分别以探索订单农业为核心,以全程信息化服务为平台,培育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创新产业主体,优化发展方式,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沈阳市社以探索订单农业为核心,以全程信息化服务为平台,着力构建产业基地建设、加工质检、物流配送、电商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五位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上虞区社以“三位一体”农合联实体化、规范化运作为重点,通过示范引领、政策和信贷扶持,开展服务对接、业务承接、产权链接,确立试点样板、目标群体、利益共享,构建电商服务体系、创新网络销售体系、完善配套物流体系,形成了相对成型、成熟的融合发展模式和产业链条。
平罗县社围绕“菜文章”积极打造区域特色明显、利益联结紧密、服务功能完备的蔬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新直销配送营销模式,推动蔬菜生产、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实现了“菜篮子”到“菜盘子”的全产业链服务,带动了全县蔬菜产业的融合发展。
阶段性成效——沈阳市社通过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自建全产业链体系,试点县社主导相关单位共建全产业链体系,市社整合系统内外资源联合构建全产业链体系,三个层级互相渗透、交互融合,构建了客户提出订单需求—种苗繁育(或基地生产)—农业综合服务—仓储、分拣(或加工)、物流—农产品终端销售网络的全产业链体系;打造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的现代化产业联合体;初步构建了供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了农业多种功能开发、品牌和质量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了多个自有品牌;市政府拿出1500万元入股沈阳供销快线。
上虞区社创新发展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和其他社会化服务力量,积极构建了服务链、产业链不同环节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结机制;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制订,指导开展规范化建设,筹建农家乐行业协会,开展精准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与基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关系。
平罗县社2017年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会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00余笔,贷款额1.6亿元;新建蔬菜配送中心2个,实行直销配送,在县城西区和陶乐镇新建、改造城市蔬菜直销店35个,在5个村建立农化服务中心。
改革方向——由于长期以来资金、土地、人才等各种要素主要由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农村“失血”和“贫血”,劳动力外迁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沉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重数量、轻质量;农产品产业链条不长、品牌不响,先进管理经验、科技成果、市场机制运用不足。
6 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要做法——安徽省社完成《安徽省供销社企业管理制度汇编(2006—2017)》;制定总公司关于大额资金使用、资金预算和内部担保等管理办法;开展课题研究,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开展“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模式设计”试点课题研究,计划于年底形成研究报告。
江西南昌市社下发《关于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南昌市供销合作社社资委,成立南昌市供销有限公司,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贵州遵义红花岗区社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委托中介机构对社有资产进行了清理统计和财务清理;聘请法律顾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
阶段性成效——三地供销合作社经过一段时间改革,如今管理更规范、体制更顺、机制更活、后劲更足、保值增值更快。
安徽省社确定了“两组一会”的授权管理模式,社资委内设社有资产监督组、社有资本预算组和专家委员会;按照总社批复及时调整了社资委相关组成人员,还将增加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的专家教授等充实力量。
南昌市社及所辖县(区)供销合作社全部成立社资委,成立了南昌市供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底,南昌市社为13个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注入注册资金3700万元,整个企业注册总资本金额达2.79亿元。
红花岗区社把社员股金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三位一体”新型基层社创建、农村电商服务业作为社有资产重要投资方向,有的已取得良好效益。
改革方向——对理事会和社资委之间如何厘清管理职责有困惑。包括理事会与社资委如何集权与分权;理事会与社资委的工作职责如何确定;理事会在哪些领域授权社资委;社资委在社企分开、双线运行的要求下,如何管理社有资产的运营;社资委作为监管机构,与省供销商业总公司职责如何划分等等,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总结探索。
7 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主要做法——上海市政府建立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将设立合作发展基金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其牵头单位为市社;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同意提供配套资金1.5亿元。
陕西成立陕西供销合作股权投资基金领导小组,落实基金的前期筹备与设立工作;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基金募集,储备投资项目,出台《陕西供销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初步完成了陕西供销农村合作金融业务收益的预估工作。
阶段性成效——上海市社出台合作发展基金方案。基金合伙人已确定,基金设立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获批《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方案》;首期5000万元资金已到位,组建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陕西供销股权投资基金方案已进入到实质性的分步实施阶段,募集金额为3亿元;陕西省社将产业精准扶贫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构建产业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平台,已投资的部分优秀企业开始进入IPO筹备阶段,并实现了企业分红。截至2017年底,已有10个县区16家扶贫企业向县政府上交2017年度产业精准扶贫分红款1127.2万元,户均增收1560.3元;2017年扶贫企业累计吸纳贫困户固定用工1292人。
改革方向——募资存在瓶颈,募资能否及时到位对于基金后期的运营落地起着直接的作用。目前,募资是基金筹备过程中的一大瓶颈。
8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主要做法——北京市社、江苏省社、山东烟台市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等措施,实施产业发展基金改革。
北京市社成立筹备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高效有序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借助可利用的各种力量,共同推动专项试点工作。
江苏省社出台产业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双月报制度,定期通报专项试点进展情况。
烟台市社将基金专项试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在月度主要工作安排中进行分解细化;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山东省级财政的投入资金;市政府已同意向产业发展基金出资2000万元,并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
阶段性成效——北京市社的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完成出资参股工作;发起设立北京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规模10亿元,基金共积累项目约92个;设立北京供销果业产业基金;设立北京供销合作发展基金1号,基金实缴金额为3.9亿元。此外,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大健康产业基金等多只基金,正在与有关单位商谈设立中。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明确同意出资认购基金份额,基金为有限合伙形式,采用“母+子”基金双层结构,总规模30亿元,今年预算投资5000万元。截至2018年3月底,已确定募资4.06亿元,预计6月底前资金到位。此外,省社拟投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子基金、农业社会化服务子基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子基金、其他子基金的储备工作正在推进。
烟台市社已确认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为基金管理人,烟台市级财政出资2000万元,基金投资项目已初步确定;确定基本架构和运行模式,初步筛选烟台北方城大市场、红薯小镇、桑产业研发和桑产品深加工等项目。
改革方向——2017年以来,银监会出台的一系列监管举措对金融体系去杠杆产生了明显效果,社会融资也逐渐从表外转向表内业务。在新政策下,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如何利用基金模式进行市场融资支持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以及在新形势下如何合法合规地运用金融创新模式支持产业发展。
9 设立合作发展基金
主要做法——江西省社强化制度建设,2017年9月,下发《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试点实施方案》,对合作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管理、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从财政扶持资金中拿出1500万元注入2017年合作发展基金,2018年起按规定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注入。
湖北省咸宁市社草拟《咸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方案》,对合作发展基金的资金结构、项目投向、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研究;在赤壁、通城两个县社开展试点,由下级社合作发展基金向上级社合作发展基金缴纳部分资金,赤壁市政府已将专项试点工作列入2018年责任清单,通城县社制定了合作发展基金试点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专项试点工作。
阶段性成效——江西省社设立了供销基金管理公司,赣州市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赣州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合伙企业;印发《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试点项目推进实施方案》,选取19个基层建设点作为项目实施点予以无偿资助。
咸宁市社以公司制运行基金,每年由市财政出资500万元,为合作发展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利用市担保集团帮助基金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为基金公司放大资金规模、缓解基层融资难题探索了一条可行的途径;基金在支持改善基层基础服务设施、助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改革方向——提取社有资产收益积极性不高,社有资产收益不多,资金来源成为难点。部分人员对合作发展基金主要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以无偿方式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认识不到位,将其等同于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从而增加了推动专项试点工作的难度。